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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负责实施焦作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管理工作。
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焦作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负责焦作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承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 法制处 负责焦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研究。
    组织起草焦作全局性工作报告。
    制定焦作法制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焦作年鉴与地方志编写、检验检疫业务调研等工作。
  • 卫生检疫监管处 负责焦作出入境卫生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焦作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焦作卫生检疫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焦作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核生化恐怖事件的应对工作。
  • 通关业务处 负责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签证、通关放行及业务流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报检单位及报检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焦作口岸及特殊监管区域、检务、原产地证等业务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提出焦作口岸设施的规划布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