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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牧厅

拟订广东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农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流通等政策制定。
承担完善广东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广东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牧区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拟订广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指导粮食、果蔬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广东促进粮食、果蔬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广东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下属机构

  •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处 拟订广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广东农民体育运动和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拟订广东农牧业产业发展总体政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指导广东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基地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实施,引导工商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
  • 科技教育处 指导广东新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
    承担广东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广东农村能源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指导广东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
  • 农村经营管理处 指导广东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指导广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提出稳定和完善广东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
    提出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