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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农机所

负责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安顺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上级部门和安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安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办证和年度审验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检查,依法纠正违章,处理农机事故。
负责安顺农机生产、供销企业和维修行业的市场管理及农机服务网络、质量监督、投诉等工作。

下属机构

  • 农机安全监理站 负责监理安顺装备及考核场地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安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机械机械化促进条例》规定,负责农业机械事故处理。
    组织安顺农业机械驾驶员技术考核、办理农业机械入户、异动、转籍、封存、报废、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发放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和驾驶证,办理年度检审手续。
  • 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实施安顺维修质量及产品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处理因维修质量引起的纠纷。
    负责安顺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安顺农机化生产,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跨区作业。
    负责安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和示范。
  • 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 负责建立和管理安顺农机人员培训档案。
    负责向上级农机管理机关报送安顺培训、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安顺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和其它类型的农业机械的使用、修理、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考核签发结业证书。
    负责制订安顺农机人员培训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