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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农机所

负责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河池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上级推广机构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任务。推进河池农业机械及技术的试验、示范和研究开发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河池农业机械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负责河池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河池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化的跨区作业。

下属机构

  • 农机安全监理站 负责监理河池装备及考核场地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向上级农机监理机关报送事故报表。
    监督、检查河池辖区内各有机单位和有机户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法令、条例、办法的执行情况。
    建立和管理河池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及事故档案和文件档案。
  • 业务股 负责河池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工作。
    负责河池农机化综合性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河池农机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河池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 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 负责建立和管理河池农机人员培训档案。
    负责制订河池农机人员培训规划。
    河池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和其它类型的农业机械的使用、修理、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考核签发结业证书。
    负责向上级农机管理机关报送河池培训、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