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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机所

负责昌吉州农机生产、供销企业和维修行业的市场管理及农机服务网络、质量监督、投诉等工作。
完成上级部门和昌吉州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昌吉州农业机械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研究制订昌吉州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规划。负责制订昌吉州农机化政策、管理制度等规定,又好又快推进昌吉州农业机械化应用水平。

下属机构

  • 业务股 负责编制昌吉州农机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昌吉州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昌吉州农机化统计和调研。
    负责昌吉州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工作。
  • 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 负责制订昌吉州农机人员培训规划。
    昌吉州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和其它类型的农业机械的使用、修理、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考核签发结业证书。
    负责向上级农机管理机关报送昌吉州培训、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负责建立和管理昌吉州农机人员培训档案。
  • 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负责昌吉州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和示范。
    负责组织昌吉州农机化生产,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跨区作业。
    负责昌吉州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
    实施昌吉州维修质量及产品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处理因维修质量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