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区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提出城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重大技术措施及产业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和城区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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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事项
参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城区农机化的科研、推广和科技管理,
负责城区农机化技术教育、培训和农机行业职业技术考核等工作;
城区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检查;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协调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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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城区农机产品、维修和农机作业的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对城区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调整进行宏观调控。
研究拟定城区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导城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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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负责对项目申报及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负责城区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以及城区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
负责城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宏观管理;
负责城区防洪抗灾农机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和抗灾机具的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