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河南 新乡

新乡农业局

指导新乡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新乡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管理新乡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协调新乡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
承担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财务股 负责新乡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指导和监督新乡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农用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负责编报新乡农业局本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
    负责新乡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承担新乡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
    承担提升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新乡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负责新乡农业局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监督。
    提出新乡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新乡农业农村发展、保护意见和建议。拟订农业生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新乡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引导农民创业就业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