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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农业局

依法开展菏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的初审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初审、报批及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测检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菏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地方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安全监理和机动渔业船舶操作手培训工作。
负责菏泽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拟订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承担菏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菏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下属机构

  • 财务股 指导和监督菏泽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农用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负责菏泽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提出菏泽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菏泽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负责菏泽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审核申报,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
    拟订菏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提出县级支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指导菏泽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工作。
    引导菏泽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指导菏泽生产优化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
    承办菏泽耕地保护、改良和补偿工作。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菏泽农业农村发展、保护意见和建议。拟订农业生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菏泽农产品营销促销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