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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农业局

承担莱芜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开展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组织开展莱芜对外农业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
负责莱芜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及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莱芜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改、兽药药政监督管理、牲畜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和指导莱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莱芜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 财务股 指导和监督莱芜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农用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负责莱芜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提出莱芜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莱芜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参与莱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指导莱芜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负责莱芜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审核申报,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
    拟订莱芜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提出县级支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承担莱芜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收集、管理、发布和信息服务工作。
    拟订莱芜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莱芜生产优化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莱芜农业农村发展、保护意见和建议。拟订农业生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