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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农业局

指导沧州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沧州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协调沧州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
指导沧州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沧州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负责沧州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意见、建议和报批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下属机构

  • 财务股 负责沧州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提出沧州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沧州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负责编报沧州农业局本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引导沧州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
    参与沧州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组织开展沧州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建设。
    拟定沧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业生态建设、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负责沧州农业局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监督。
    承担沧州农业局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组织开展沧州农业对外经贸洽谈、展览推介活动,承担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沧州农业农村政策执行情况和农业综合执法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