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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农业局

负责本溪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溪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农村改革发展建议;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
承担完善本溪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本溪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指导本溪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本溪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指导本溪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本溪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下属机构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承担提升本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依法开展本溪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组织实施本溪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
    负责本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负责本溪农业法制建设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本溪农业农村政策执行情况和农业综合执法的督促检查。
    承担本溪农业局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负责本溪农业局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监督。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拟定本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业生态建设、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本溪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建设。
    参与本溪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引导本溪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