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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州农业局

承担克孜勒苏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指导克孜勒苏州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的初审和报批及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组织和指导克孜勒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克孜勒苏州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克孜勒苏州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克孜勒苏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农村改革发展建议;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

下属机构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承担克孜勒苏州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
    承担提升克孜勒苏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克孜勒苏州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依法开展克孜勒苏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克孜勒苏州农业农村发展、保护意见和建议。拟订农业生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克孜勒苏州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引导农民创业就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克孜勒苏州农业法制建设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克孜勒苏州生产优化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拟订克孜勒苏州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提出县级支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承担克孜勒苏州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意见和建议并报批。
    拟定克孜勒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业生态建设、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克孜勒苏州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审核申报,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