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厅
负责制定并实施山东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山东农业和农村经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山东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山东兽医医疗器械、种畜禽和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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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山东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负责山东重大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受理山东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
开展山东农业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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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兽医局
拟订山东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布局调整。
指导和管理山东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残留监督、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依法实施山东牧草、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许可及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山东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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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管理处
协调山东农作物新品种和适用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收集、发布农情信息。
拟订山东种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指导山东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
组织实施山东种植业相关生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