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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厅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拟订福建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负责组织福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福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完善福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拟订福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下属机构

  • 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福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负责福建重大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受理福建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
    开展福建农业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 省畜牧兽医局 拟订福建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布局调整。
    指导和管理福建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残留监督、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依法实施福建牧草、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许可及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福建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
  • 种植业管理处 拟订福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指导福建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
    组织实施福建种植业相关生产建设项目。
    牵头拟订福建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