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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公安消防局

对海北州各地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协调解决地区性的重大消防问题,提出海北州城乡消防发展规划并负有督促检查落实职责。
对海北州现役消防部队提供后勤供应(装备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
对海北州社会各部门、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受海北州政府和海北州公安厅的领导,对社会消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下属机构

  • 宣传处 制定海北州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海北州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指导海北州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组织协调海北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指导部队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 法规标准处 负责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国际消防标准化的国内归口管理。
    组织海北州消防标准化学术交流与研究。
    编制海北州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
    指导海北州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
  • 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指导海北州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指导海北州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
    指导海北州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指导开展海北州消防志愿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