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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区公安消防局

受兴山区政府和兴山区公安厅的领导,对社会消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负责组织制定兴山区性的消防法规、规章,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对兴山区消防查品、消防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对兴山区现役消防建设实施领导和管理,对企业消防队伍建设实施业务指导。

下属机构

  • 宣传处 制定兴山区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兴山区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组织协调兴山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指导部队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指导兴山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 防火监督处 分析研判兴山区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兴山区消防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兴山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兴山区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
  • 科技处 组织制定兴山区消防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
    指导兴山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兴山区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指导兴山区部队科技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