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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消防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长春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长春市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贯彻执行。
承办长春市政府和长春市公安厅的其他事项等。
受长春市政府和长春市公安厅的领导,对社会消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对长春市消防查品、消防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法规标准处 指导长春市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
    编制长春市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
    组织长春市消防标准化学术交流与研究。
    负责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国际消防标准化的国内归口管理。
  • 宣传处 指导长春市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制定长春市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长春市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组织协调长春市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指导部队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 防火监督处 指导长春市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
    分析研判长春市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长春市消防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长春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