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组织、实施兴宁市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管理兴宁市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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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处
承办兴宁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兴宁市的戒毒工作。
负责兴宁市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
组织、指导兴宁市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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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
组织实施兴宁市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组织、指导和参与兴宁市重特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依法管理兴宁市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指导兴宁市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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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研究室)
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兴宁市各级公安值班指挥机构的工作。
收集、整理、报告兴宁市重要公安动态信息。
奉命承担兴宁市委、兴宁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的抢险救灾工作中通信联络、传达命令和协助指挥调度等任务。
处置兴宁市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事件,在执行各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重要警卫任务以及警务行动中进行指挥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