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公安局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新洲区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组织、实施新洲区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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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
依法管理新洲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组织、指导和参与新洲区重特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组织实施新洲区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新洲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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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处
负责新洲区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
指导新洲区的戒毒工作。
承办新洲区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掌握新洲区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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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局
指导新洲区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负责新洲区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装备的管理。
指导新洲区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维护新洲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