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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厅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江西公安工作。
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指导、监督江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江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研究制定并指导监督江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及其落实。

下属机构

  • 刑事侦查总队 掌握江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承办江西重特大刑事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内设勤务保障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命案重罪侦查支队、侵财犯罪侦查支队、办案和基础建设支队、情报信息支队。
    组织、指导打击江西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负责跨省辖市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协调工作。
  • 警令部 掌握江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
    负责江西公安系统统计、机要管理工作。
    负责江西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组织协调江西公安机关与省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公安部分配我省的国际维和警察、驻外警务联络官选派等警务管理工作。
  •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掌握江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办理江西重大特大经济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组织、指导、监督江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