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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供销社(供销联社)

参与推进大兴安岭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大兴安岭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加强对大兴安岭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大兴安岭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按照大兴安岭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大兴安岭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下属机构

  • 财务资产科 负责拟订大兴安岭直属单位和控股企业的经营目标并组织考核。
    指导、监督系统内大兴安岭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及相关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编制、汇总大兴安岭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
  • 办公室 负责制定{}供销社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
    研究拟订大兴安岭供销社系统改革方案,指导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负责指导大兴安岭供销系统安全保卫、仓储管理、消防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宣传、普法、联络、接待工作及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 政工科 组织指导大兴安岭供销社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职业技术教育。
    组织指导大兴安岭供销社直属单位的劳动管理、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负责指导大兴安岭供销社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大兴安岭供销社的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