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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体育局

统筹规划永福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工作,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秀运动员的吸收、安置和保障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协同永福县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指导协调公共体育场馆和社区公共运动设施的开放,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承办永福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永福县实际,研究起草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下属机构

  • 青少年体育处 组织永福县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拟订永福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政策。
    组织永福县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永福县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
    指导永福县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 办公室 起草永福县体育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负责永福县体育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文电、文秘、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
    负责永福县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承担永福县体育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
  • 竞技体育处 审核永福县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拟订体育竞赛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永福县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
    承担永福县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工作。
    组织永福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