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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体委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咸宁市实际,研究起草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协同咸宁市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指导协调公共体育场馆和社区公共运动设施的开放,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编制咸宁市体育科研、体育教育的规划;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制定咸宁市体育竞赛制度,指导和协调体育竞赛工作;负责跨区县以及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申报登记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咸宁市体育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文电、文秘、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
    研究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战及政策。
    负责咸宁市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起草咸宁市体育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 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咸宁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政策。
    组织咸宁市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咸宁市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
    组织咸宁市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统筹咸宁市体育后备人才项目设置和布局。
  • 群众体育处 拟订咸宁市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组织参加全国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组织咸宁市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指导咸宁市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