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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体委

制定长春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指导和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编制长春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长春市实际,研究起草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协调、指导和管理长春市体育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下属机构

  • 竞技体育处 组织长春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
    拟订体育竞赛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长春市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
    承担长春市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工作。
    审核长春市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 办公室 承担长春市体育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
    负责长春市体育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文电、文秘、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
    研究长春市体育事业发展战及政策。
    负责长春市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 青少年体育处 指导长春市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拟订长春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政策。
    组织长春市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长春市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
    组织长春市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