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湖北

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担建立湖北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承担规范湖北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开展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担湖北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下属机构

  • 标准定额司 指导监督湖北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组织拟订湖北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拟订湖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拟订湖北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 城乡规划司 承担国务院交办的湖北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拟订湖北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承担湖北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湖北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 建筑市场监管司 认定湖北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拟订规范湖北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湖北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湖北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