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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担建立陕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负责陕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承担规范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承担推进陕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下属机构

  • 标准定额司 指导监督陕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拟订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拟订陕西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组织拟订陕西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 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提出陕西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
    指导陕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拟订陕西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承担陕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 建筑市场监管司 认定陕西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拟订陕西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拟订陕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规范陕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