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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咸宁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筹集咸宁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收取。
负责咸宁市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咸宁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部门重点抓好初级中学“三防”知识和防灾常识教育。

下属机构

  • 工程处 贯彻执行咸宁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负责咸宁市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的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收取工作。
    负责咸宁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的筹措。
    依法对咸宁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综合处 负责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
    承担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监察)、群团和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
    负责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
  • 民防工作处(法规宣教处) 参与咸宁市城市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规划、方案拟订。
    承办咸宁市行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
    制定咸宁市人防、民防、应急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防民防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
    拟订咸宁市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国家和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