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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法院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监督指导大理州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组织大理州法院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领导大理州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大理州人民法院大理州法院院长会、大理州人民法院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完善健全新闻发布工作;
    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
  •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大理州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工作,包括审判委员会会务、记录等日常工作;
    负责大理州人民法院审判综合管理,包括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等工作;
    负责大理州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咨询、引导和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工作;负责大理州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管理工作
    负责大理州人民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和统计分析、案件评查、巡查问责、综合调研、审委会事务、质效考核等工作;
  • 机关党委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双争双评、星级支部创建、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民主评议等工作;
    监督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国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负责大理州人民法院相关并指导大理州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