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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人民法院

指导广安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组织广安法院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下属机构

  • 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涉及知识产权仲裁裁决的案件;
    依法审理一、二审知识产权及其相关的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相关的保全事项;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办理相关的请示及申请复议案件;指导基层法院相关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指导基层法院相关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 机关党委 负责广安人民法院相关并指导广安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广安人民法院工会等群众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发展工作;监督党员的党风党纪、受理党员的来信来访,查处违反党纪的事项;
    负责广安人民法院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思想建议、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 教育培训处 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负责广安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协调和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活动;
    负责广安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