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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管城回族区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管城回族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制定有关管城回族区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对管城回族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负责管城回族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下属机构

  •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管城回族区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以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
    统一负责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查询系统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案件信息审核。
    统一负责管城回族区检察机关案件业务统计数据的汇总、审核、发布及分析。
  • 反渎职侵权局 统一组织协调外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要求协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联系协调管城回族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有关部门。
    研究分析管城回族区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承办管城回族区下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制定管城回族区反渎职侵权工作计划和制度规范。
  • 反贪污贿赂局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管城回族区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研究分析管城回族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承办管城回族区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制定管城回族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计划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