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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人民检察院

领导龙岩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对龙岩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协同龙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下属机构

  • 反渎职侵权局 承办龙岩下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
    负责对龙岩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研究、制定龙岩反渎职侵权工作计划和制度规范。
    转办、督办和参与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龙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 反贪污贿赂局 承办龙岩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负责对龙岩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
    研究、制定龙岩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计划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细则、规定。
    对龙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
  •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龙岩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对龙岩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审查龙岩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龙岩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