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宁夏 固原市 隆德县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对隆德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受理对隆德县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协同隆德县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下属机构

  • 反贪污贿赂局 对隆德县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
    研究、制定隆德县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计划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细则、规定。
    组织、协调、指挥隆德县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办公室、指导处、侦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隆德县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审查隆德县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隆德县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对隆德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内、对外案件业务协调。
    统一负责隆德县检察机关案件业务统计数据的汇总、审核、发布及分析。
    统一负责对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的监督。
    统一负责组织、协调隆德县检察机关办案质量评查及案件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