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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人民检察院

领导来宾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协同来宾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依法对来宾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来宾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下属机构

  •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审查来宾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来宾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对来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来宾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来宾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的监督。
    统一负责建立、完善来宾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统一负责其他相关案件管理工作。
    统一负责对来宾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以来宾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
  • 反渎职侵权局 直接立案侦查来宾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统一组织协调外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要求协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联系协调来宾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有关部门。
    研究分析来宾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承办来宾下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