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楚雄州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负责为楚雄州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楚雄州政府或楚雄州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楚雄州政府会议审议和楚雄州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楚雄州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楚雄州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楚雄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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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工作处
对楚雄州政府的各类协议和民事、经济合同事项进行法律政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核。
组织律师、法律专家、法律研究机构等评估立法决策和参与楚雄州立法。
承担楚雄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和落实工作。
组织法律顾问承办楚雄州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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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楚雄州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承办楚雄州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研究和相关协调工作。
承担以楚雄州政府或楚雄州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楚雄州政府会议审议和楚雄州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区县政府和楚雄州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楚雄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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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
承担楚雄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
承担楚雄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管理与培训工作。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推进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承担楚雄州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培训和统计分析。
负责指导、监督楚雄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