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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承担新邵县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责任,拟订新邵县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新邵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研究提出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新邵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新邵县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负责新邵县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承担审查新邵县政府工作部门报送新邵县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新邵县政府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新邵县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国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 执法监督处 研究涉及新邵县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新邵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
    负责新邵县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开展实施新邵县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
  • 法律顾问工作处 组织法律顾问承办新邵县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事务。
    对新邵县政府的各类协议和民事、经济合同事项进行法律政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核。
    承担新邵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和落实工作。
    组织律师、法律专家、法律研究机构等评估立法决策和参与新邵县立法。
  • 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 承担新邵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推进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承担新邵县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培训和统计分析。
    承担新邵县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
    承担新邵县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