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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莱芜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承办莱芜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办莱芜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莱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莱芜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莱芜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负责莱芜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莱芜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承办莱芜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莱芜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研究提出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莱芜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莱芜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下属机构

  • 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承办莱芜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研究和相关协调工作。
    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莱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承担区县政府和莱芜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莱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承担以莱芜政府或莱芜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莱芜政府会议审议和莱芜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 法律顾问工作处 组织律师、法律专家、法律研究机构等评估立法决策和参与莱芜立法。
    对莱芜政府的各类协议和民事、经济合同事项进行法律政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核。
    组织法律顾问承办莱芜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事务。
    承担莱芜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和落实工作。
  • 执法监督处 负责莱芜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承担莱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组织协调工作。
    承办莱芜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莱芜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莱芜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