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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协助明溪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明溪县政府、明溪县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研究明溪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向明溪县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明溪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负责向明溪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明溪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明溪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督促检查明溪县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对国务院和明溪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明溪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明溪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下属机构

  • 文史处 组织、协助明溪县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诗词采风等活动。
    开展与省、市文化团体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收藏明溪县有关着作和珍贵文献资料,负责有关字画、图书资料的管理、抢救和保护工作。
    组织明溪县馆员围绕文化建设进行文史咨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听取、收集和反馈馆员意见和建议。
  • 组联处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和研究员的选聘工作。
    负责明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的学习培训、统战联谊及其他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组织明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开展与国内外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承担明溪县室(馆)文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刊物的编辑管理工作。
  • 综合处 负责明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明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
    负责明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人事、财务、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明溪县人民政府参事室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