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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黑河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黑河人民政府省长的提名,决定黑河人民政府厅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撤销黑河人民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监督黑河人民政府、黑河高级人民法院和黑河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下属机构

  •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负责对黑河政府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黑河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指导黑河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负责对黑河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承担黑河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
  • 研究室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研究黑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编辑、印发黑河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黑河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 办公厅 负责黑河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负责代表大会和黑河常委会会议公报、人大工作年鉴、大事记和组织史的编写工作。
    负责黑河常委会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以及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宣传报道。
    承担常委会领导同志日常外事活动和黑河人大代表团出访的具体事务;负责外宾、内宾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