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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监督白城市人民政府、白城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撤销白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下属机构

  • 研究室 起草白城市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白城市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编辑、印发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白城市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研究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承担白城市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担白城市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
    负责对白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指导白城市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拟订与白城市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受主任会议委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办理白城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代表。
    参与法制委对上述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的统一审议。
    办理白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