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新疆 克孜勒苏州

克孜勒苏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撤销克孜勒苏州人民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审议决定克孜勒苏州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依法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在克孜勒苏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下属机构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审查办理克孜勒苏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质询案,提出审查意见,安排受质询机关作出答复。
    受理与克孜勒苏州委员会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负责督促催办。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修改,汇总修改意见,按时上报。
    对本级内务司法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倾向性问题或突出问题,向克孜勒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 办公厅 负责克孜勒苏州常委会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以及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宣传报道。
    负责克孜勒苏州人大常委会同全国人大、外省(市、区)人大和本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事宜。
    承担克孜勒苏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电起草、审核把 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负责代表大会和克孜勒苏州常委会会议公报、人大工作年鉴、大事记和组织史的编写工作。
  • 研究室 研究克孜勒苏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围绕克孜勒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参加起草克孜勒苏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