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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负责湖北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基本药物制度与政策。负责湖北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使用管理临床药事工作以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负责湖北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和发放管理。
负责湖北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监测;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协调建立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负责湖北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与财务处 承担湖北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拟订湖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协同管理湖北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湖北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
  • 信息与统计处 承担湖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湖北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参与湖北人口统计数据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
    承担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统计及湖北家庭奖励扶助统计工作。
  • 卫生应急办公室 对湖北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拟订湖北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
    发布湖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协调。
    组织协调与指导湖北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