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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事局

负责河源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会同河源市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河源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下属机构

  • 劳动关系处 负责拟订河源市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拟订河源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完善河源市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拟订消除河源市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 工资福利处 综合管理河源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拟订河源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河源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河源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负责河源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
  • 职业能力建设处 负责拟订河源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河源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完善河源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完善河源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