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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事局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会同宁波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统筹拟订宁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宁波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下属机构

  • 劳动关系处 负责拟订宁波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承办中央在宁波单位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工勤人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
    拟订宁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负责宁波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 工资福利处 综合管理宁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负责宁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拟订宁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宁波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宁波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 职业能力建设处 负责拟订宁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宁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完善宁波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完善宁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