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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州人事局

负责克孜勒苏州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会同克孜勒苏州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克孜勒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会同克孜勒苏州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下属机构

  • 劳动关系处 审核并发布克孜勒苏州地方劳动定额标准。
    负责拟订克孜勒苏州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承办中央在克孜勒苏州单位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工勤人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
    拟订克孜勒苏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 工资福利处 负责克孜勒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
    综合管理克孜勒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负责克孜勒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拟订克孜勒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 职业能力建设处 负责拟订克孜勒苏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克孜勒苏州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完善克孜勒苏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完善克孜勒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