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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事厅

负责贵州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承担贵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会同贵州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承办贵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劳动关系处 审核并发布贵州地方劳动定额标准。
    承办中央在贵州单位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工勤人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
    负责贵州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牵头建立完善贵州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
  • 工资福利处 负责贵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
    负责贵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综合管理贵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拟订贵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 职业能力建设处 负责拟订贵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贵州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完善贵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完善贵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