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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一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相关证书和表格。
组织清河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和联网工作。
负责省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清河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综合处 承担清河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培训等工作。
    负责清河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有关政策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
    负责起草清河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办的重要文件、报告,组织协调机构编制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
    负责有关清河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的调查研究和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落实及监督检查。
  • 机关编制处 负责清河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审核并管理清河门区政法系统等部门专项编制。
    审核清河门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审核清河门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区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 事业编制处 承担清河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统计、培训等工作。
    负责清河门区在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的协调工作。
    监督、指导、协调清河门区各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工作。
    监督、指导、协调清河门区各区事业单位各级机构规格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