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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乡镇企业局

负责泊头市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研究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协调发展。
承办泊头市政府及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湖南省发展乡镇企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维护泊头市乡镇企业合法权益,负责对泊头市乡镇企业的积极支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
会同泊头市有关部门管理政府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并实施监督。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拟定泊头市乡镇企业局机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后勤工作。
    承办泊头市乡镇企业局机会议组织、文电文秘、宣传信访、信息档案、文电起草、公文管理工作。
    负责泊头市乡镇企业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
    贯彻执行发展泊头市乡镇企业的法规政策,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 农业产业化指导处 拟定泊头市有关农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引导泊头市农产品加工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协调泊头市农产品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建设和交流服务.
    指导泊头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设工作。
  • 三产业指导处 引导泊头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三产业转移。
    负责提出扶持泊头市农村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研究泊头市农村三产业的发展。
    对泊头市农村三产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并提供各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