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云南 楚雄州

楚雄州中心血站

楚雄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楚雄州中心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
楚雄州中心血站应当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采供血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楚雄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明确辖区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楚雄州中心血站的职责;

下属机构

  • 血液管理科 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正确、及时地编制本血站、各采供血点的年度、月度和日采供血计划,合理调度好血站和各储血点的血液流动,做好各项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间、格式,及时保质保量上报。
    负责楚雄州中心血站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
    负责楚雄州中心血站窗口发血,核对出库血液成分的品种、数量、血型等,检查出库血液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汇报。
  • 质量技术科 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协助各兄弟科室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点和难点。
    督促质量监督人员按照《血站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定期组织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并协助做好年度管理评审工作,对开出的不合格项应组织及时跟踪验证,使体系中所出现的不合格得到纠正和闭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 成分采血科 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在站长或分管领导领导下,带领全科人员完成献血者的接待、体检、化验、采血、成分制备等工作,确保血液质量。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配合质控室对采血及标本的采集、送检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负责楚雄州中心血站经常检查本科室的各种试剂、消毒溶液的配制、使用情况及采血器材的质量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