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目镇中学
促进罗目镇中学基础教育发展,高中学历教育、初中义务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培养罗目镇中学人民,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
全面培养罗目镇中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罗目镇中学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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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职责
保证和监督罗目镇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讲划、教学大纲,按照法律和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深入教学第一线,积极带头、指导、帮助、培训年青教师,逐步成为罗目镇中学发展的中坚力量。
参与罗目镇中学重大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制定,全力支持罗目镇中学行政领导工作,校长外出时,代理罗目镇中学工作,负责处理罗目镇中学日常事务。
抓好值周值日工作和罗目镇中学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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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团支部职责
负责主持罗目镇中学教工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并对教工团支部工作全面负责。
及时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工作、反应情况,并且和罗目镇中学各行政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共同开展工作。
定期召开罗目镇中学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从教工团支部的实际出发,研究、计划和组织教工团支部的工作。
努力搞好罗目镇中学教工团支部的思想建设,负责抓好教工团支部的组织建设。经常注意掌握教工团员的工作、思想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且及时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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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负责对罗目镇中学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初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罗目镇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罗目镇中学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罗目镇中学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