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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致公党的前身为洪门致公堂。洪门是我国清代初期出现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民间秘密组织,相传以洪武(明太祖年号)的洪字为代称。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总发起,在旧金山举行洪门团体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下属机构

  • 宣传联络处 负责中国致公党通辽市委员会全省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建设,指导基层组织的政治学习;
    负责中国致公党通辽市委员会"省委经济联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帮助和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了解致公党党员思想动态,配合有关处室对致公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其他"五侨"单位的协调合作,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特别是知名侨领、侨界新生代、海外留学人员的团结联谊,推进引资引智工作;
  • 组织制度 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领导机构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代表会议,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由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实行任期制,
    要着眼于多党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 组织处 负责中国致公党通辽市委员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推荐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组织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贯彻执行本党中央组织发展的方针、原则;